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5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面向江苏省内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校江苏省代码为1213。办学类型为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地址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吴都路)8号。全日制学生教学、生活都在此校本部进行。
第四条 学校坐落于江苏省无锡市,是全省首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设有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学院、集成电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空港物流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数字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拥有移动互联应用技术、集成电路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动漫设计等七大特色专业群。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专科普通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组建赴江苏省各地市、区县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长由学校聘任。招生就业处负责全校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江苏省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政策支持,兼顾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制定本校提前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以江苏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为已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1、凡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需符合10门科目成绩合格。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需符合10门科目成绩合格且需参加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江苏省艺术(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合格线以上。
3、凡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需符合6门及以上科目成绩合格且需具有相关项目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或在近三年获得等同于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水平的成绩证明(省级体育比赛团体或个人前八名,区县级体育比赛团体或个人前五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项目。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要求
1、第一轮:3月6日至8日17:00,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按流程进行填报,考生可向1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2、第二轮:4月9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按流程进行填报,考生可向1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3、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4、体育特长生计划共计10名(此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计划的普通类专业中)。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需至我校招生网(zsb.wxstc.cn)的“最新公告”中下载、填写《体育特长生报名表》,并于3月8日17:00前将本表(word电子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zsb@wxsc.edu.cn,邮件主题:体育特长生+姓名+考生号。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体育部对申请体育特长生的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除体育特长生外,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综合素质考试。体育特长生需参加我校体育特长生加试。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
根据考生10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赋10分/门,不合格赋8分/门,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试
综合素质考试由我校自主组织,以综合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和英语知识的方式进行,总分300分,普通类专业160分为资格线,艺术类专业145分为资格线。
第一轮综合素质考试于2025年3月16日(周日)进行,考试费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执行,每生60元,并于3月12日17:00前线上完成缴费,考试地点在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相关考试要求、实施办法及考场分布等学校于3月14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zsb.wxstc.cn)公布。
第二轮综合素质考试于2025年4月16日(周三)下午进行,考试费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执行,每生60元,并于4月13日17:00前线上完成缴费,考试地点在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相关考试要求、实施办法及考场分布等学校会于4月14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zsb.wxstc.cn)公布。
综合素质考试后,考生需在我校招生网zsb.wxstc.cn查询综合素质考试成绩。
3、体育特长生加试
体育特长生加试由我校自主组织,测试项目包含职业适应性测试、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含啦啦操)等,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合格考生无需再参加综合素质考试;不合格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达到10门合格,即满足我校普通类专业报考条件可参加我校综合素质考试后,可继续参与我校普通类专业考核录取;如体育特长生加试不合格者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不满足10门合格者,不符合我校普通类专业报考条件,无需再参加综合素质考试。
第一轮体育特长生加试于2025年3月15日(周六)进行,考试费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执行,每生60元,并于3月12日17:00前线上完成缴费,考试地点在无锡科技职业学院,考核结果当天晚上电话告知。相关考试要求、实施办法及考场分布等学校于3月14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zsb.wxstc.cn)公布。
第二轮体育特长生加试于2025年4月15日(周二)进行,考试费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执行,每生60元,并于4月13日17:00前线上完成缴费,考试地点在无锡科技职业学院,考核结果当天晚上电话告知。相关考试要求、实施办法及考场分布等学校会于4月14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zsb.wxstc.cn)公布。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对院校综合素质考试达到资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并分配专业。
1、普通类专业考核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普通类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照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上述仍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考核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艺术类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照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上述仍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体育特长生考核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体育特长生加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体育特长生成绩出现相同时,依次按照体育特长生加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上述仍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每位体育特长生限报一个项目,按特长生计划提前进行录取。
5、服从志愿调剂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和专业计划数调整情况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校方正式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4700元/年·生,工科类53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生。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标准,四人间1300元/年·生,六人间1000元/年·生。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的,按《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还设有国家奖学金、校奖学金 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8号。邮编:214028
咨询电话:0510-85345168
咨询邮箱:zsb@wxsc.edu.cn
学院网址:www.wxstc.cn(学校官网)
zsb.wxstc.cn(招生信息网)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