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学期即将开始
科院也将迎来新的面孔
从新生入学到三年毕业
科院绝不会让任何一个同学
因为家庭经济问题而影响学业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
最系统、最全面、最暖心的
科院资助政策
让我们一起来康康!
一、国家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需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经学校认定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每生每年分别是4400元、3300元和22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也可以在校期间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年人均8000元。
(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学费资助,每人每年最高金额不超过8000元。
(七)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八)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学校资助政策
(一)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立“校长奖章”、校综合奖学金、“校长奖章”: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校长奖章”获得者,颁发校长奖章及奖金3000元;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校综合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在校生,每学期根据学生综合能力进行评选,分为一、二、三等,分别为每人600元、400元、300元。
(二)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三、社会资助项目
学校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捐资设立奖助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目前学校有三菱奖学金、村田奖学金、电仪奖学金等社会资助类奖学金。